(1)、研究殡葬行业管理规范;
(2)、承办等级殡仪馆的检验、评估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3)、对殡葬单位的管理,服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提出意见。举办殡葬用品展销活动;
(4)、负责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及培训教材编辑;
(5)、研究殡葬行业的发展方向,开展理论研讨,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殡葬行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6)、研究反映殡葬单位的意见和要求,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及合资合作经营等咨询和协调服务;
(7)、负责中国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的工作;
(8)、组织和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9)、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凡从事殡葬服务、殡葬设备、用品、科研与生产、殡葬管理等单位,集体申请入会的,经理事讨论通过,吸收为团体会员;凡从事殡葬工作的人员以及热心殡葬工作的各界人士申请入会证,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吸收为个人会员。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绝大部分建立了地方协会,这些地方协会对推动本地区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和监督完成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决定重大事项。每届理事会任期四年。本届理事会为第四届,共有团体会员单位142个,理事78名,其中常务理事25人。协会有名誉会长4人、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会长兼任),副秘书长5人。常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每二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每四年举行一次。
协会内设综合部、业务部、培训部、科技部、中国国运尸网络服务中心等办事机构。设殡葬服务工作委员会、公墓管理工作委员会、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等3个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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